法制網儋州(海南)7月24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高瓊芳 海南省儋州市14名男女團夥14次盜竊電纜涉案總額高達52萬,另外兩個人低價收購。經儋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對14人分別判處1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對收購者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15月和12個月徒刑。
  經查,2012年11月15日凌晨,黎聖生、黎盛宏、陳日光伙同陳強儂、黎春養(二人均已被判刑)、陳花、阿麗(二人均在逃,另案處理)等人,乘坐由黎聖生駕駛的一輛皮卡車一起竄到海南省屯昌縣供電公司大同倉庫,將倉庫內的銅芯電線、鋁芯電線、電纜線、架空線等物盜走。得手後,黎聖生等人將盜得的物品運回儋州市銷賣,得款已花光。破案後,被盜的物品尚未追回。經屯昌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的銅芯電線、鋁芯電線、電纜線、架空線共價值人民幣143929元。
  2013年2月21日晚至5月9日,梁國強、歐國堅等14人有先後13次到其他建築工地盜竊電纜。5月10日凌晨3時許,梁國強等11人到屯昌縣盜竊未果,返回到儋州市藍洋加油站附近時,民警攔截抓獲,繳獲長城牌越野車一輛、新凱牌越野車一輛等物。2013年5月17日凌晨2時許,黎盛宏、陳日光在儋州市排浦鎮財政所附近被儋州市公安局民警抓獲,繳獲黎他們共同購買用於盜竊的皮卡車一輛。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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