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李某和袁某同居生子後分手,孩子被留給爺爺奶奶照顧,13年沒法上戶口。近日,經孩子的爺爺奶奶起訴,通州法院判決孩子父母給付8萬餘元撫養費。
  法院查明,李某與袁某在同居期間於2001年生育一子。孩子一歲左右時,袁某和李某分手遠嫁他省,李某隨後也結婚。孩子小李自一歲起就隨爺爺奶奶生活,孩子父母均未給付任何撫養費。2012年,李某為躲債下落不明。
  孩子的爺爺奶奶起訴稱,現在他們已近70歲,無力撫養孩子。故起訴要求孩子父母支付自2002年4月至2013年12月的撫養費共計8萬元。
  開庭時,兩被告均未到庭。法院瞭解到,現在小李已讀初一,由於父母均不露面,所以至今仍沒有戶口。法院通過多種途徑,均無法聯繫到李某;母親袁某拒絕撫養兒子且不給付任何撫養費。法院判決李某、袁某給付兩位老人撫養費共計8萬餘元。如兩人拒不給付,老人可申請強制執行。  (原標題:同居生子甩給老人父母13年一分不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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